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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客手记: 有些人,有些事,不比流行歌曲,虽事隔多年我将依旧重提; 有些事,有些人,虽不能提,然则亦必有重提之日。 汪洋书记如何解读杨佳杀人案? ——2008年7月17日《南方周末》长篇通讯读后 司马南 【提 要】《南方周末》如此旗帜鲜明地同情和歌颂杀人犯,有选择地、牵强地、依据自己报纸的需要重新结构故事,将一个意外事件的背景罗织得无比详密,把一切责任都推给社会。这样以主题先行之,有悖客观性、真实性基本新闻理念的反体制行为,虽然受到来自读者的批评,但是由于信息平台的严重不对等,也由于《南方周末》和《南方都市报》同为广东报业集团的摇钱树,他们似乎总能争取到拥权爱财者的庇护,得以我行我素,变本加厉地坚持错误的舆论导向,明目张胆地偷塞自己的私货。 几天前,《南方周末》评论员鄢烈山先生撰文,将杨佳杀人归结为社会制度,最新一期《南方周末》用7000余字的巨额篇幅,绘声绘色地在头版头条位置,中性地、客观地、忍不住由衷赞叹地向读者描述了一个绝不不肯委屈自己,“凡事讲究规则”,“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的当代豪侠刀客的故事。
一 杨佳者,京师皇城根人也。少文静,好读书,其父赞曰:吾儿好读书,懂事明理。及少长,父母离异,佳闷闷不乐,性情日见孤僻,无业谋生,乃终日游走网络江湖。 和谐年,佳游玩至上海松江府,力乏,租车代步。不意有捕快欲凑捕盗指标,竟诬以盗车,捕而罚之。佳以清白自许,至公堂不跪,昂昂然而辩之。然捕快衙役不听其辩,拘之辱之,并施杀威棒一百。 佳忿极,乃择七月一日吾朝吉日,于衙门外燃火,乘乱突入禁中,拔刀砍杀,如入无人之境,当场斫翻十余人,计六死四伤。力竭受缚,犹目炯炯不惧,曰:怨气荡然,死无憾矣。 事发,朝野震惊。小民皆窃窃私议,官府且不自保,焉能护吾等乎?
一 公元二○○九年四月二十日,就是刀客杨佳不幸遇难的半年祭日,数日前,我独在网络徘徊,遇见一群网友,前来问我道,“先生可曾为杨佳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他们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一点罢;杨佳君生前就很不爱看和谐的文章。” 这是我知道的,凡我所发的帖子或者文章,大概是因为往往敏感字符之故罢,一向是很少发出或者被审查的,然而在三个代表,和谐社会之中,杨君仍能奋不顾身,毅然与暴徒相抗争。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死者毫不相干,但于公道,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倘使我能够相信真有所谓“和谐社会”,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但是,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人间法制不全。诸多青年的血,洋溢在我的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几个所谓专家网友的阴险的论调,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生活在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天空下的人的菲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
